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补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1:42
我是一名铁路临时职工,我在单位工作近20年,单位现在只给我们签订3年合同,并声称不签视为自动放弃,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
单位从07年给我们交了养老保险,那我们07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该不该给我们补交,劳动法有没有具体规定?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已经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制员工.你既然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0年,单位应该自08年起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你个人不想签订;另外,单位自07年起才开始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违法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齐以前年份的社保费用.假如单位无法做到上述二条,你可以凭上岗证\考勤卡及工资卡等证据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政府部门及时维权.我相信政府部门肯定会支持你们的.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