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法权益谁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39:13
我在二手房东那里租了一间房(签定合同时不知道不能转租)现在二手房东拿着我的押金跑了,真正的房东来了,要我搬,最可气的是现在他把锁换了,不让我拿出我的 东西,说二手房东还欠物业管理费没交,要我交了这个钱才让我把东西拿走,作为不知情的第3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我是否该交那个物业费,房东是否有权扣押我的个人物品,我去过派出所,那里的人说我这种情况不构成立案,我现在真搞不懂法律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请哪位专业认识告之我现在该怎么办,怎样将我的损失降到最底.谢谢

我认为首先房东将此房出租给承租人,房东只能按照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去履行,承租人欠的物业管理费,房东只能向承租人索要。现在,房东只能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这跟你根本是不相干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你是在承租人那里签订的合同将此房转租过来,只能按照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跟房东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另外,依照《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的规定,房东的行为,就已经违反了本条法律的规定,是违法的行为。

派出所是管理社会治安的,你们的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你应当先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房东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1.从你搬进去开始的房租、物业费、煤气、水、电费等,你应交。
2.二房东所欠的费用,你不需要拿。
3.真房东换锁不让你拿东西,违法。
4.二房东骗你的押金跑了,违法,你可报案。但是派出所因案件数目太小,不会太上心。
5.你可与真房东协商,不成,可进行民事诉讼。
6.注意:真房东、二房东是不是合伙利用租房进行诈骗?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多个心眼儿。

作为真正的房东,在发现承租人违约转租时,可以向转租人收取房租及相关费用,这要看你租的是全部房子还是只租了一部分,二房东欠的物业费是在转租前欠的还是转租给你之后欠的?你作为转租者,房东要求你交纳转租后的物业费是合理的,但是不让你搬东西也是不合法的。你们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是不管的。最好协商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