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有竞业限制的条款怎么处理?乱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59:57
请给我确定的答案,谢谢!
1.2006年12月入企业工作,2007年3月企业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附有保密协议,但是实际上合同上没有提到附件是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一式俩分,但是由于我的大意把身份证号码写错,不过企业没有核对,另外让我自己到财务盖章,我没有去.但是都有签字.并且其中没有写明具体岗位和薪资待遇
2.名称保密协议,但不是一式两份,我本人手里没有.只记得那里有关于什么离职后一年或者三年不准到什么同行竞争对手之类的地方去工作,否则要赔偿损失,并且好像还有接收我的企业也要被起诉.看过新法规,我知道好像应该写明给我的保密赔偿金,但是原协议没有,只有要求我不许做的条款
3.我入职是市场人员,07年11月调岗做人事,08年2月由于企业没有任何通知和合适原因,又要调岗.我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出具了与我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盖章.企业给我开了离职这月涉及的工资,但是只是按我出勤记录给的,并且表现奖金只有一半,没有理由的减少,另外过年带薪假期的钱并没有在工资中体现出来.
4.离职后我在与原企业有不同方向产品,但属于同行或者算竞争对手的公司担任市场主管工作.不过还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原企业知道后,要求我离开现在企业,否则要以保密协议起诉我.
我的问题是:
1.原来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对我现在工作构成威胁?我是否被起诉后就要赔偿什么违约金?
2.如果这个保密协议有效,我是否还需要与原企业索要补偿金,该怎么核算和支付?
真的很郁闷,其实根本不是故意到竞争对手工作,只是能力有限只能做这个,企业可真损!
我很着急,希望好心人尽快回答我,谢谢谢谢.
问题是原企业要离开现在工作的地方,否则就要起诉我?我不想放弃现在的工作.
而且我查阅了一些网上的相关回答,好像意思是,如果协议内只写明追究员工违约金,也要写明给员工离职后保密的赔偿金.如果没写明就是无效协议,是这样么?
另外,如果员工离职后也没给付赔偿金,那这个协议也是无效是么?
万一企业现在要补给我赔偿金,那我怎么办,难道就要放弃现在的工作吗?
谢谢谢谢好心人再补充一下,详细给我说一下

1 是有效的,但是对你现在的工作没有什么实质的威胁。你被起诉后会按照合同的约定给原单位补偿,但是如果补偿的金额比实际的要高你可以要求减少。
2 可以索要,但是现在这样的情况对方没追究你就可以了你也就没必要索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