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财产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51:33
我现在是二婚,我第一任丈夫于七八年前因为一场电击事故而去世,留下我们母子,后 我于前年于现在的丈夫结婚,他有一女,我有一子,属于拼凑家庭,但他的女儿是由他前任老婆抚养,在他追我的时候,他答应的好好的,说什么房子做房产证的时候写上我的名字,我有我自己的房子,也有自己稳定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他这么做,当时我也没往钱方面想,可能是他为了表明自己的诚心,于是,我也相信了,而且他写了下来!说什么房产证同意写两人的名字,其实这些我都无所谓!但是,结婚后,要做房产证了,他居然不写我的名字了,我想,既然他没有这么好,那么当初为什么要这么大方呢?这不是纯粹是欺诈性质么?但是 他写的 我问了律师,律师说是不作凭证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他现在又在想我的那房子了,那房子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是我父亲卖给我的,但是,村委里写着那块地呢还是属于父亲的,只要我父亲在,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父亲年事已高,父亲卖给我后,是写着买卖合同的,而且是在我和第二任丈夫结婚前,我现在搞不懂所谓的婚姻法当中的什么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网上写的和律师跟我说的完全不一样!网上写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我的那幢房子没有做房产证,听说做房产证的日子如果是在结婚前,那是我的了,但是如果是在结婚后做房产证,那就变成我和他共有的了???我真的搞不懂,我现在该怎么办?各位,帮帮我!现在他的那套房子还要在按揭,还贷款要换到六十岁,他去还贷款去银行都不用我的钱,都是他自己去还的,请问这样子的话,他的那幢房子我有份么???

首先,你们那套写有你丈夫名字的房产证是在你们婚后才办理的么?如果是,那么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该进行分割。
其次,你父亲给你的那套房子,就像你说的,如果是你父亲赠与或者房产证登记的日期在你们婚前,那么就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