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法我不愿服从调往异地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赔偿金应该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40:44
我是属于一个集团在一个地方的的下属公司,我的劳动合同2007年11月与下属公司签定的(注意下属公司名称和集团无任何关系),08年4月将调往集团本部广州市(从下属公司到广州市已经跨省),由于待遇去广州又不会涨工资所以不愿意去,公司肯定只有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这种情况应该要求给予多少经济补偿费,我的合同是今年11月到期
合同上当然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但是劳动合同是在本地社保局买的规格合同许多,公司只填写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时间其它啥都没填写!这种跨省的调,我觉得自己当然可以不去.公司解除合同要给补偿费吧

要看你合同是怎么签的了

下属公司不可能与集团无任何关系,你搞清楚点!

合同没约定工作地点,如果公司按照你不服从工作安排来你辞退你,你一般是拿不到任何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