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公司因效益不佳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02:56
我是2006年9月份进公司的,与公司合同签到2009年10月1号,公司在2007年4月份倒闭,请问赔偿金怎么算?谢谢!知道的帮个忙

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问题,请教律师是要钱的

我不是律师,所以才告诉你

倒闭了,等财产拍卖了,只会把你的工资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