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的问题,高分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03:03
本人原居住黑龙江省镇赉县,由于毕业工作等原因全家现迁往别地。
家中有土地45亩,由于当时父亲病重,将土地承包给村中一村民,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下:
协议书
张三承包李四家土地45亩,从2005年至2009年止,承包年限5年,每年承包费用2000.00元,国家补助的费用归张三所有,国家要多少费用由张三承担。
每年承包费用贰千元张三每年年底交齐。承包年限满5年后,土地还承包给张三,每亩50.00元。
协议人:张三、李四(我父亲的名字)
证明人:王五、赵六、刘七
2004年10月31日

当时签订合同时我在外地上学不知情,但是后来张三的合同丢了,把我的合同 复印 后我签了字,我父亲现在已经去世了。但是现在土地承包价格已经涨到每亩120.00元,而且国家直补也非常多。我想将土地承包价格改为100.00元,但是对方不同意。

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我是不是有理?那份合同是否有效(他的是复印件,但是有我的签字)?如果解决万分感谢,急!~~
那我怎样才能减少损失呢?

他丢了合同,应该重新定一份合同而不是复印你的,而且你的合同也没有写清楚,承包满5年后,你再承包给他的年限,建议你去律师那里咨询一下,我想你可以得到你的那部分损失。

根据有约定从约旦的原则,在合同期内很难单方面要求改变受法律保护的承包价格。
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期限和价格问题,这也是双方权益的具体体现。尤其是价格,它始终是波动的,涨和跌都有可能。如果价格下跌,对方同样不能单方面要求改变合同价格是一个道理。
合同有效,打官司没有胜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