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到期,房东要求增加房费,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20:47
我与房东签订的协议是这样的:
经甲.乙方共同协议,甲方房屋租给一方使用,租期一年(2007年11月10日—2008年5月10日)租金为600元,乙方一次性付清半年房租600元,下期租金于2008年4月10前付清,如不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

而现在房主却要求增涨房租,我应该怎么做好呢?
凡事以和为贵,但房主比较奸诈.
竟提出房租涨价一倍600—1200元

这是没有理由的,要是涨房租,也是下一个租期涨。你可以和他好好说说,最好请他吃顿饭什么的。毕竟你是被动的,他要是耍你也不好说,所以处好关系是前提。

甲.乙方已有协议,可不理会。如不租当提当前一个月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