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赔偿那个违章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32:45
我晚上驾车经过十字路口时,和一个无牌无证而且闯红灯的骑摩托车人相撞,造成他左腿骨折。请问:我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赔偿那个违章人?
当时事故处理大队的交警让我们协商处理,我们达成共识愿意私了,各自处理各自的事.那个违章人事后要求我赔偿怎么办?

你没有责任

交警不是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如果认定你无责,当然就无须赔偿,如果你有损失,还可以叫他赔呢。

如果对方事后要求你赔偿,他就必须拿出你有责任的证据来。现在你们口头约定私了,他自然也没有什么证据要你赔偿的。如果对方出尔反尔,那叫赖皮。如果以敲诈、威胁来索要赔偿,那应另案论处。

有,但是负次要责任,按照事故认定书上的鉴定,进行赔偿

只要你能证明他闯红灯了,他就是全责,无牌无证都是次要的,你无须赔偿反倒可以向他要求赔偿车损。

如果你没有违章行为,就不用承担事故责任。关键是证明对方闯红灯了,他就是全责。

根据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事故处理程序。无责机动车方需承担医疗费2千元以内,对方车修理费100元以内,对方的伤残补偿、误工费等2万2千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