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32:02
我朋友在一公司做了4年.合同期快到了,不想再续签合同~
听说合同期满后离职可以获得在公司的工龄*2 月的工资~是真的么?还是别的一回事~希望哪位达人来帮帮~
我们在苏州^_^

按现行劳动法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支付补偿,那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此前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你说的情况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按法律规定是没有补偿的,只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不再续约即可,如果未提前通知,按未提前通知的天数可以要求相应工资补偿。

但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肯定是没有补偿的。
这个问题不是很复杂。
或者你们公司有内部规定,或者跟老总关系好也说不一定啊!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如果是约定竞业限制的,可以按照约定期限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