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无名开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28:22
我在一家茶楼里上班,公司规定使用期为3天,我从2008年3月4日上班,2008年4月6号离下班时间只有5分钟主管还要求挂窗帘,理由是我们没挂完,他说不完成任务不让下班,不给吃饭。我没下班没做主管说开除我们了,我们有那么错吗?第二天我们还是去了,经理开会说要写检查当众念,我们不从,他就大声臭骂我们滚。他说不给工资,不让发工资给我们,我的这种情况可以像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我该如何办,我没有和公司签合同,我还可以仲裁吗?他说我们违反公司章程,表现恶劣。他开除我们对吗?我们可以使用劳动发中双倍赔偿发吗?

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

这中无理要求只有用法律来制裁他们··怒

劳动部门举报

打118114转仲裁部门.然后带着被开除的兄弟,晚上把经理用麻袋套上,辣椒水,老虎凳..

你们选择仲裁是对的,但你们要有证据,人证物证都可以的。
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参社会保险,克扣工资,辱骂员工等等,如果你们没有证据,一定要连名去告,要不说服力度不大。
他说的违反公司章程,请他们将公司章程拿出来看个究竟,表现恶劣的程度,怎么样才算表现晋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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