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9:00
由于家里当时的地是30年不变,还有6年到期,由于家里人没有时间种地,于是把地让父母亲在种,现在父母亲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把地给了我弟弟,而我弟弟却以10000元卖掉了2亩地,我们现在想要回我们的地,弟弟却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国家的土地是否可以买卖,如果弟弟和买方签订了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打官司,能赢吗?谢谢
不好意思,刚才核实了一下,地是父母的,父母由于年龄大了,没有办法种地了,就把他们地分给我和弟弟,分给我们的地,我们没有时间种,先让弟弟种,弟弟却给卖了

首先你要明白两点。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种:一是国有,二是集体所有。国有可以在一级市场流通,也就是可以自由买卖。集有的不能在一级市场流通,只可以在村里买卖和继承什么的。但买到的只有使用权。我不明白你说的30年不变是什么意思,如果是集有用地是没有年限的,你应该是租用吧。如果地的使用权是你,他们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没有法律上的写明是你的,那不存在你说的问题。

这个我估计跟地方的法规有关,物权法有讲明,房地产的权利是要登记才有效的,也就是办理房地产权证。你可以了解一下他们的买卖是通过什么的,如果只是租用协议,那应该属集体的事,跟你关系不大,因为这块地不真是属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