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51:52
我买了一个46万的房子,原来打算按揭贷款,首付30万,贷款16,签订合同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但因为手续不全,银行贷款没办下来,只好补清了余款。但是我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一栏上写的是:首付30万,其他款项以银行按揭方式还清。但我可以办房产证。请问这样今后有什么隐患吗?

以我做房产这么多年,不过我做地是一手房的。经常有客户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上备案好的,打印出来了,也就不好改。
其实不改合同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你交钱了,是有购房发票的。最终是以购房发票为准,其实你贷款了,也只是你和银行发生借贷关系,银行帮你把钱还给了开发商或是上家,到了对方帐户后,他们也是要开发票给你的,最终你拿的发票总金额是对的,就没有错了。
而你跟银行发生关系是要与银行签合同才算数的,没有签那就没有关系,签了那你要交待好银行才行的,或是找他们要回你们签过的东西和你给他们的材料。
我想合同中应该也会有一条关于贷款办不出来的处理方式吧。

嘻嘻!!这是个人意见,不过真的没有什么关系的。放心好了!!

因为你本来就是一次性付的款了.你是通过中介还是自己买卖的呢!所以你只要改一下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