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问题(有些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56:08
主要是涉及到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承包文件是否有效问题,
望有识之士可以帮忙解答,谢谢!

案情:
当事人所在的农村,原任村长利用村委会公章,伪造土地承包合同,将已到期的集体土地私自承包给他人(称甲),承包费用八万元。由于有 关文件规定,将土地承包给他人需要村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原任村长伪造了一系列程序文件,将土地承包给甲。但八万元承包费实际并未到账,原任村长自己收取了两万元费用。
新任村长上任后,发现承包费用并未到账,土地承包手续也不合法,因此否定承包合同的效力,收回土地。此时村委会公章已被镇政府收回,在镇政府协助下,新任村长将土地承包给其他一些村民。镇政府还应部分村民要求,出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文件,注明土地承包给村民。
甲不服,以后来承包土地的村民为被告,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了调解,支持甲的诉讼请求,认为原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后来的部分村民的承包是无效的,镇政府出具的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文件也是无效的。调解结果为要求村民把土地归还甲承包。
当事人想知道原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镇政府后来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村民承包土地的文件是否有效?

谢谢!

该甲承包的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合同双方伪造合同,损害国家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为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
镇政府出具有公章的文件有效
你可以上诉到市法院,要求撤销县法院的判决
具体你可以查阅《合同法》并请相关专业律师诉讼。而且你可以向公检机关要求对原村长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