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事情是不是公司变相辞退手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3:49:05
请问做为业务人员有3天没有出货扣提成第四天没出货让自动离职这样的问题是我的错还是公司的变相辞退手段。在有没有给我签合同没给我上保险,想咨询下是否能补偿我新颁布的劳动法所说的没有签合同要在补偿员工的双份工资,前提还没有开除我。只是老让我请假是经理让我请的我并没有请。

这种公司实际上是在专劳动法的空子,就你本身而言,由于工作时间不到一个月,即使不签合同,你也无法拿到双倍补偿的,虽然公司没有开除你,可由于你经常请假(虽然是被迫的,可你能列举出证据吗?),公司还是有权和你解聘的,因此,对于这样的公司,你所应该做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断然离开,不要继续呆在那里,浪费时间。除非,你有足够的把握,可以呆够一个月,并且能拿到公司雇佣你的证据,你就可以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拿回双倍工资。当然,前提是你有底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