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寻求高人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08:15
我于去年12月份出租了一套自有房屋,当时看房子,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时,我都向承租者,以及中介说明了我将来要结婚用房,到时候我要收回房子,并要求写在租赁合同里,但是中介和承租者都说不用写,都是邻居(注:中介和承租者都住在我们小区里),并说要房时提前三个月说就行了,说得非常诚恳,一时妇人之仁就没写上!
结果合同签了一年,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半年即将过去,我十月份结婚,打算在半年到期后收回房子,依照约定提前三个月通知了对方,结果现在承租者反悔不给倒房,还说:要倒房可以,但是你要赔偿我两个月的房租,中介费,搬家费,还有下半年的房租差价,另外还要等什么时候他们找到房子什么时候倒!
我也是后悔没写上,现在也确实违约,按照市价答应赔偿他们一个月的房租,并且退还押金。但是承租者死活不同意,并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继续住绝对不倒房!
我找中介,希望他给调解,结果中介说这是合同纠纷,只能到法院仲裁。
我跟我男朋友都是外地的,好不容易在这个城市买了这么一套房子,打算结婚住,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真不希望我的结婚大事还要摊上官司!如果真的必须要仲裁,都需要提供什么呢!?中介是不是要出具他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这一套呢!?我需要提供什么呢!?
再者合同上写的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可以收回房屋,结婚用房算不算呢!?
请大家帮我出个主意吧!叩谢!在线等!!谢谢!!
问题补充:合同细则:
甲方同意将某某房租给乙方居住,期限为一年,自某某日至某某日止。半年房租5800元整,半年付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介费不退并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协议中就这些东西,再就没有了。中介用的这合同是老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像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第一次见房东这么被动的,很少。
你不是已经提前3月通知了么,就算是没在合同上说明也算是口头的约定啊,起码中介在边上了把,就把押金退给他得了。半年合同到期该清走就清走。。。

口头约定是不成文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必须
在双方平等,透明的情况下合同有效!显然你们的口头约定不能算在合同内。也就是说不受法律保护,你的合同上人家的违约责任也不明确,所以你自然要吃亏咯,只是下次注意点吧!!!别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