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劳动合同法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9:08
我是个销售,上班已经有3个月了。至今未签订过任何合同。单位当初是说有3个月的试用期,但现在和单位闹僵了。我想走人,单位也想赶我走。可是这3个月单位从未交过社保,我的工资是直接发现金的,也没有交过个税。请问,我现在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力,社保怎么办,不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应如何处理!!!急!!!!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你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发二倍工资。工作满一个月,单位应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