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35:39
我父亲10年前(现在是2008年5月)出了交通事故,该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当时我父亲被鉴定为残疾7级,对方也为此做了相应的赔偿(赔了20年)。7年前,由于事故中的伤势恶化,父亲做了截肢手术。1个月前,在有关部门做了鉴定,被鉴定为残疾6级。现在想起诉肇事者为截肢作出赔偿,请问:①诉讼时效是否已过?②不管诉讼时效是否已过,都请告诉我新的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1.没有.
2.从你一个月前鉴定时候起算诉时.可以讨要这多1级的伤残补助费.至于截肢手术的前诉时已经过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应从知道和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因此,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个人认为胜诉较困难,时间太长,因果关系难以确定。
伤残鉴定时间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