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 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43:47
1月的时候收到一张发票,已认证抵扣,后得知对方在当月作废,我方已补交增值税,试问该作何账务处理?后在2月份对方补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试问又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现在已经5月份了,进行相关处理是否会有什么影响?

对第一张发票作红字分录冲回,第二张发票按正常分录处理。税金已补交,应该没什么影响,影响的只是1月和2月纳税申报表中的数值(申报表中必须反映第一张发票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不知你是否在2月申报表中已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