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11:16
我父亲1995年过身,1996年母亲出钱购买了夫亲单位的房改房。现母亲想将房产立遗嘱留给我,请问需要怎样的手续?另房产是否属于我母亲个人拥有,我父亲有份吗?我们需要先继承父亲的份额先然后再办理遗嘱吗?

经询问公证处答复由于购买该房屋的时候使用了你父亲的工龄,因此该房屋应属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暂不办理继承,你母亲可立遗嘱将她所占有的份额及继承的份额交由你们继承;也可以先办继承,再立遗嘱。
究竟要怎样办理,请答复

在合法购买的情况下,你母亲是可以立遗嘱给你的。因为你母亲是通过你父亲的工龄去合法购买这房,这并不是你父亲有份。要不是就是他钻了个法律漏洞或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这个问题公证处回答是正确的,该房屋有你父亲的一半,这一半可以继承给你,然后另外你母亲的那一半,可以订立遗嘱给你,在你母亲百年之后,房屋产权才会全部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