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该如果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0:31:01
父亲在下班的途中,开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的外侧,因为外面车辆很多,我父亲打算靠里点,在内侧的自行车看也不看就撞上来,并且整个连人带车倒在我父亲身上。
报警之后,警察到了现场,因为对方自行车叫了很多人,而且父亲被撞已经无力辩护。警察处理口头认定我父亲为主责,说他变道;对方次责。双方都在非机动车怎么是变道呢!我父亲要求开验伤单,警察就开了,并且放了对方。什么地址都没留,也没有正式的认定书。
现在我父亲查出2跟肋骨骨折,请问,该找谁负责。警察的处理是不是正确?次责也要负责的吧。
问题补充:现在我们找到警察,警察给我的回复是,我爸主责,对方次责,虽然我爸骨折,但对方也有皮外伤。如果是这样的话没必要找对方,因为对方次责也赔不了多少。
在我们强烈要求找对方对峙的情况下,警察通过报警对话找到了对方,并且约了我们过几天和对方见面,那接下来,对方应该负多少责任呢?赔偿应该如果要求?另外这个警察的执法程序也有问题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没有的,光凭口头的就可以了吗?

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而不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现在已经没有责任认定书了。你父亲可以凭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向法院起诉。一般主次责任看法院认定的,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一般均为三七分,也有四六、二八的,一九分的较少。若是三七分,对方要承担30%是责任。

你应要求交警部门出局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你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只有在责任大小确认后才可能谈到赔偿的问题。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后是最终裁决.如果有了认定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啊,交警懒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