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对方有责任承担工伤赔偿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54:12
衡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社会招聘人才时,所签定的是公司所谓的劳务合同,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是要满6年,而且无意外事故才能与你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我还未满6年,他就没有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是不规定这些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调解。

深圳市政府批准的200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为,特区内4.89元/小时、850元/月,比2006年度增长4.9%;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4.31元/小时、750元/月,比2006年度增长7.1%。
新工资标准执行时间自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合同可以约定,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公司的条条是违法无效的。按劳动法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