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工单位的劳动派遣形式员工的劳务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05:17
我在上海,是公司的外聘员工,也就是以派遣形式担任用工单位的职务,但从面试到签订合同都是在用工单位进行,而真正的派遣单位是北京公司,也就是外地公司,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上海是否能受理我的劳动申诉?公司如果拖延与我办理协议解除合同手续时间,我该怎么办?(用人单位说已委托派遣公司办理手续,派遣公司说用人单位未给予正式通知及相关理由)
现在公司口头通知我因不适合该岗位,要求我离开!我要提供怎样的证据证明呢?工资明细单可以吗?上个月他只结算到口头通知我的那天,还是事后我追踪手续落实的邮件?这个劳动仲裁的赢面我有多大,又应该准备那些实质的证明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可在实际劳动关系发生地,也可在合同主体单位当地

在劳动合同法未正式颁布实施细则前,直接诉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
这样对你没有损失

不过,打官司是很漫长的过程,要做好时间、金钱、心理、证据材料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