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轮班制员工上班时间怎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45:22
我们企业是属于三班轮换制的三班时间,每八天有两天休息时间,上班的六天,每天上班时间为八小时,这样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

一、规定包括以下:
1、【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工休办法替代】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上两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4、【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6、【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自己算,只要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企业就要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不超过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日工作时间8小时,你们公司符合规定又安排休息时间补偿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