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清楚劳动法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05:11
我在一家工厂做了半年多了,签了劳动合同的,但是我要辞职,一个月前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也批准了,到现在我已经办理完交接手续(辞职手续办完了)但是公司不给我结账,说要等到月底才给我结账,请问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做?具体点?急需高手详细指点!!!谢谢!!急!急!急!

1、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你可以向当地工会组织反映,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不合法,所有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应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现在仲裁是免费的.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请维权.
如果你们公司本来的工资发放日就是月底的话,他本来到月底发就是不拖欠,但你辞职就是两回事了,提前一个月申请,手续完备后应当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