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询问〈感谢您的回答〉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19:36
我叔叔因为工伤死亡应获得多少赔偿,事故发生原因是2008年6月23日下午5时许有两家公司在施工。我公司于下午2点上班,实施脚手架的搭建,在脚手架傍边有一围墙,我叔叔就在围墙边施工,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家公司,派了一辆铲车来到围墙的另一面,进行作业。由于铲车司机的大意,施工事把围墙推倒,砸在我叔叔身上,造成我叔叔当场死亡。我叔叔有老婆〈50岁〉一个女儿〈已经结婚〉一个孙女1岁,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叔叔家人可获得多少赔偿金? 注:我叔叔所在地,四川省什邡市,我叔叔的工资是900元一个月。听说这个月涨到1200一月,但现在还没有拿到当月工资,就出了事故

我叔叔因为工伤死亡应获得多少赔偿,事故发生原因是2008年6月23日下午5时许有两家公司在施工。我公司于下午2点上班,实施脚手架的搭建,在脚手架傍边有一围墙,我叔叔就在围墙边施工,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大约4点左右另一家公司,派了一辆铲车来到围墙的另一面,进行作业。由于铲车司机的疏忽大意,把我正在围墙边施工的,叔叔当场砸死,我叔叔有老婆〈50岁〉一个女儿已经结婚,孙女1岁。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叔叔家人可获得多少赔偿金???注:我叔叔的所在地是: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清泉村,他所服务的公司是,四川,什邡,宏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叔叔是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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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亡,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死亡赔偿金有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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