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地还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13:00
我有一套房子有产权证,现在这个房子所处位置要进行拆迁,但拆迁还房位置不在原房产证所记录位置,但是是在规划红线图范围内。请问:

1.这属于原地还房吗?

2.该房所有人能要求开发商在原地还房吗?

3.新的城市拆迁安置协议什么时候公布?

一共三个问题,请各位大侠帮助~

农村的房屋极有可能属于集体用地,是不能够象普通商品房那样买卖的。
而且你现在已经向相关部门证实了,确实不能买卖,那也就谈不上办证了。因此,你们这种私下交易是没有办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你们的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你怎么不会有麻烦呢?房子根本就不是你的嘛。就算你居住在里面也没有用的。
我国对于房屋所有权的认定是以在相关部门进行的产权登记为准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房产证上记载的人才是所有人。
你购买的这种房屋可能暂可以居住,但对方也随时可能会反悔,要求法院确认你们的买卖行为无效,将房屋退还给他。
就算对方不这么做,你的这个房屋今后也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交易和继承的。
买房不是个小事,建议这种情况的房屋谨慎购买,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土地证是土地证,房产证是房产证.这是两码事.
所谓房地产,房产指房产证,地产指土地证.你买一套房,不但拥有使用这套房的权力,还有使用这片地的权力,如果你缺哪个证,就缺了哪个权力----这样讲也许片面,但是通俗一点.

使用证?没听说过。如果有证件写明是你爸爸和伯父的,那你奶奶是没有权力要回的了,你们的证件当然有法律效力。
现在物权法马上就要实施了,物权就是以产权证为准的,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就不是你的。只要写了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财产。

1:在规划范围内就是原地还房,也就是回迁经济适用房
2: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在规划范围内,优先选房!第三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上网上看看吧!

.如果你买的是小产权房,你什么权利也没有,国家是不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