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人身伤害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35:09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孩子今天在学校,课间时和同学玩闹,兴头上拿起雨伞论起来,结果不小心伞的一端碰到了另一个男生的桌子,这个男生立即用手用力抓住伞不松手,我的小孩就用力往回拽,就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起来,那个男孩子急了就很踹了我的孩子一脚,我的孩子拿起伞尖dui到了那个男孩的太阳穴,流了血又逢了十几针,医生说会留下疤痕。现在那个男孩的家长已跟老师表态定要索取赔偿。发生这件事的整个过程,老师就在现场并且距离打仗的两个孩子只有两米远,如果当时老师能及时制止,就不会发生流血事件。我想知道就我的情况,我们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钱才合理?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校方该赔偿多少钱?孩子们在学校都才加了保险,就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是也要有部分赔偿?恳请各位专家给予分析解答。谢谢!

哎呀,你孩子肯定有打架倾向的。我觉得你把你孩子说得太袒护了。肯定是这样的,你孩子发贱,用雨伞戳另外的那个男孩,然后那个男孩生气了,才打你孩子的,你孩子本身喜欢打架,就下毒手打人。
我觉得你的教育非常有问题,如果你孩子有教养的话,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