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42:36
网友们: 帮帮我吧!!!!本人24岁(男),暑假期间在跆拳道训练馆学习,8月8日下午和一个14岁小孩发生不快。我不对,一时糊涂把他摔了一交(并无其他打斗),他手撑地造成左手肱骨无移位骨折,(我后悔不已,并可以扪心自问并不是主观故意要把他搞骨折的)。当时到医院看过了,医生说没什么严重的,没开刀,没住院,也没打石膏,只是用树皮固定了。安排一个星期后拍片复查。医药费花300元,当晚我买了东西去了他家。并承诺一共给800元了结此事。他父母不同意。在训练馆负责人的安排下我们第二天协商后写了一个协议,内容大概就是我答应承担全部医药费外,并按照对方要求赔偿1200元的营养费,及写下了如果日后因为这次骨折带来后遗症责任由我来负,这么一个协议书。一个星期以后医院复查恢复很好,绑带再绑三个星期就可以痊愈,见面后对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营养费2500元、父母因此事的误工费、护理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要我看的给,另外医药费用多少我再给。(一起要五六千元)如果不答应就威胁我说要报警,并说明我这个属于刑事犯罪要拘留,并会留案底,给我的人生带来一个污点。后来我没办法,东拼西凑答应连医药费一起给3000元。他们还是不同意并打电话找派出所哪个哪个,事已至此,我没有办法只好回家了。也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求求大家给我一点意见,这一个星期没敢让我父母知道这件事,一是怕他们操心、二是我认为自己可以解决的,我个人的压力是非常大了,要被逼疯了,也不知道该怎办。。。。。。。。
哦对了还有一点他们说如果不按照他们要求赔偿的话,他们可以要求住院,这样会给我带来更多的医药费,但我觉得医生都不认为构成住院标准,况且已经一个星期了,而且复查也恢复的很好了,他们要求住院可以吗?如果真的因为要求住院,这个医药费我可以不承担吗?由于心理太着急了,所以这个帖子我发了两次,希望斑竹给予尽快的发布求助!!!

先静下心来,我觉的父母因此事的误工费、护理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都可以不交,也不犯罪,再纠缠的话就可以打110

这个案子肯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因为你是过失,只有故意致人重伤才构成犯罪。
我觉得你让他们起诉吧,法院判民事赔偿,肯定是合理的费用,不会支持他们漫天要价的。不是合理的医药费,你可以不予赔偿的。
所以不用着急,这种事情,太常见了,也就是赔医药费等必要费用

同情你下 犯不着跟小孩上火 我的建议是: 找个可靠的第三人(最好是派出所),让孩子家长把可靠的单据证明拿来,再核算赔偿事宜.不会留案底的,轻微伤都够不上.只是一般民事纠纷,调解下就好了.

首先没有轻伤,不会追究你刑事责任.
你停止赔付,明确告诉其医药费等要拿就到法院起诉.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要其自己举证,法院且要对合理性进行分析.你也提供点医生的证明之类.然后就等法院判决,
他再纠缠就报警,让警方介入协商,对不合理赔偿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