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31:51
我于乙私下订合同,向乙购一套80平米的房子,总计20万。由于是安置房,没有房产登记,一年后由于房价上涨,他要求加款,我给了他钱,还约定谁再违约的话,付对方违约金50%。万一到房产登记的时候他再次违约,我该怎么办?这个50%我可不可以按以后房子的价格计算,以后的房价会更高的,如果是以20万的50%,我还是亏的。
合同写的不规范的,原文就是“如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

违约金以什么为依据是看合同约定的 你合同里原文是怎样的呢?
这个约定还是太模糊了 定合同时就该找人看看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办法 到时真有了事 还是拿着原本去找律师吧 看还有没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