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签了公司一份不合理合同 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52:31
条款上面有辞职应该给公司一个月时间 并且还要赔偿2到三个月工资 如果以后辞职会怎么样 一定需要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要求辞职应该给公司一个月时间是合适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公司要求如果劳动者辞职,须赔偿2-3个月的工资,这须在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情况下才适用。这2-3个月的工资作为培训费的赔偿是可以的(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培训的费用往往由公司说了算)。在约定服务期的前提下,公司这样要求是不妥的。

合同明显不合理,提前一个月跟公司说这很正常,但是要赔偿2-3个月工资就不合理了,这条是无效的!法律不予支持的

一个月时间是正常的,但赔偿以及辞职后的限制要看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