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5:53:30
某大学高校编外员工张某(北京市农村户口,年龄,男),1999年1月在此大学担任看门员工作,实行两班倒的工作制,当时因张某是农村户口双方口头约定不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并把应该由企业负担的保险费折合成工资发给张某。2008年10月高校因为张某年龄偏大为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也在解除合同证明上签字。之后于2008年11月张某在朋友的帮助下将户口转为非农业。

证据:劳动合同,1999-2008年张某的值班表
问题:
1.企业这样作是否合法?
2.如果不合法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员工有什么样的权利?
4.个人见解:如果你是企业负责人你应当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合法。
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承担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应义务,需要补交社保,如果是外来从业人员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户口在上海工作的,都应当交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