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25:14
我是做零售生意的,前几天有个顾客在我店里买了一件商品,在使用的过程怀疑因商品的质量有问题而受伤,顾客要我联系厂家要求赔偿,当我打电话给批发部要求他们出面解决问题时,他们却告诉我已经没做批发了,还告诉我那批产品是伪劣的,找不到厂家的。顾客却认定我,我又找不到厂家,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我到底该怎么办,烦啊。

你的情况,在《产品质量法》中有明确规定

  1、首先要顾客提出证据证明,是你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他受伤。

  2、如果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0条,你应该赔偿损失。

  3、你赔偿损失后,凭你向批发部进货的证据,向批发部索赔(

  即使他们不再做批发,你也有权索赔)。

  如果你的证据不够充分,建议用录音取证的方式来维权。你再找批发部的负责人协商,协商的时候带个可以录音的录音笔或者手机,把你们的谈话录下来。谈话要提及下面内容:你在该批发部买的产品;批发部的人说该产品是伪劣的,找不到厂家的。你取得录音证据,再告他们,完全可以胜诉,这样就避免了自己的损失。

  相关链接

  民事诉讼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
  http://blog.tom.com/luyindianhua/article/2348.htm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http://www.szbts.gov.cn/zcfg/flfg/200704/t20070417_193604.htm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