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一些问题,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58:10
请问:关于“职务侵占罪”,我有几点一直分不清,请您帮忙:
1、在本罪中所描述的“数额特大”与“数额巨大”是指公司损失,还是员工的牟利?
2、如果员工没有获利,是否构成犯罪(公司损失几十万)?
3、对公司的损失,公司是否有权让员工赔偿,赔偿比例是多少?
4、在发现之前,员工已经离开本单位(分公司),调至同公司下的其他分公司,是否还需要负相关责任?
5、在发现之前,员工已经离开本单位,是否还需要负相关责任?讲详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构成,主体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本单位财物,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

本罪的数量因素是侵占财物数额.量刑也以此为标准.

还有,你的第四第五问我一并回答,刑事犯罪是可以受追诉的..追诉以时间为准,不以所在地为准,只要没过追诉时效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指员工牟利
2.不牟利则不构罪,因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侵占的事实。造成公司损失可以以其他罪名定罪如渎职等。
3.职务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惩罚,公司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具体比例应该是双方协商。
4&5.涉及到追溯时效问题,按理说未超过犯罪追溯时效的都需要负责。
ps.法科学生……非专业人士~如有谬误还请见谅~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