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未签合同未买保险,是否辞职理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1:44:56
我曾在一家医院工作,这家医院的性质是“中央直属的事业单位”。我在那里工作了2年,单位没有一任何形式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于今年5月17日提出辞职,当时单位没同意,但5月29日又告知我,如果我按离职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我当天就可以离开医院。于是我同意离职,并在第二天经过单位同意离开了单位并提走了档案。由于新单位要求我出具原单位给我买社保的证明,我才发现,原单位从未给我买社保(养老保险部分),所以我提出质疑。但原单位却以是“中央直属的事业单位”为由,告知我原单位是可以不给我买社保的。并且原单位指出我离开单位未经单位许可,属于旷工,且大于15日。如果我要提起诉讼,就会出正式文件说我是因旷工而被单位除名的。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理由辞职?社保该不该买?我又属不属于旷工呢?

有理由辞职的啊。 社会保险应该在进单位三个月后就买了,这样不属于旷工的!

事业单位不用交保险,属于视同交纳,一定要和单位打好关系,可以转到社会的,一般事业到社会都会有补偿,但你主动离职很难拿到,现在很多人想进事业进不去,你们却想出来,围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