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屋与租赁房屋注册公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28:50
请问以自有房屋注册公司与租赁房屋注册公司有何不同,主要是费用以及缴税方面,两者那种对新注册公司有利?(如果一年或两年后业务扩大会更换地址,可能改为租赁形式)

自有房屋缴房产税是=原值*(1-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扣除率)*1.2%

租赁房屋如果出租方不纳税的话 ,那么你纳房产税=租金*12%

我只举房产税的例子

房屋类型必须是商用的
缴税和注册地址无关
如果选择某些特定地址是可以有返税优惠的

现在主要是房产税。自有房屋以房屋价值计征,租赁房屋从租计征(出租方)

一、注册公司费用标准

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一百元。

二、变更注册公司的费用

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二十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含代表和雇员变更),收取一百元。

(三)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 1‰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三、公司注册后的年检费用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每户收取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