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入厂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要求厂方支付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54:22
我在深圳上班.是拿月薪的[3000元],上个月厂方把我的工资改成[基本工资750+技术津贴2250],如果我辞职同时要求厂方支付方2008年1月-8月的二倍工资,劳动部门会支持吗?是750还是30000呢?请高人指点,谨谢!
新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如何理解?

公司这样其实对你也无害,这只是公司玩的一个经济手段吧了,你要是被解雇才会有双倍,没有合同公司就会按750给你的。

如果你正常辞职的话没理由让厂方出双倍工资,但厂方应该依老动法付给你全部工资(3000/月)

1、广东省最近出台了有关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意思就是说公司可以和员工约定工资和补贴分别是多少。加班费、补偿等当然按其工资额度计算,不包括福利补贴部分是合理的。
2、如果你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提出: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2、对于公司提出的新的工资分配方式你可以提出不同意。这样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部门会支持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