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中介人有没有权利拿取劳动者工资中的一部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36:26
我有几个同学去广东打工,是另外一个同学的哥哥介绍的,他们没有签合同,当时说好工作45天,一天工作8小时,可以自主选择加不加班,而且工资最起码有2000,是干包装的。到了那边之后,他们强行要求加班,而且经常性加班到晚上12点,早上上班继续,工作时间完全超出了当时说定的而且工资还不是当时说好的,这样强制性的加班工资还未超过1000,她们感觉受骗了,所以想提前离开,但是那个哥哥说离开可以,就是要留下工资的一部分作为毁约处理,可是他们之间只有口头的约定,试问那个哥哥有没有权利扣押工资?如果那样的话,那我的同学们在去之前跟到那边之后待遇完全相反,他们可以以欺诈罪告那位哥哥吗?请指教!谢谢啦!!!!
中介为居间合同
1、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居间人可以拿去一定费用的话,那么合法
2、如果合同没约定,则看费用的性质,
(1)、如果为报酬的话,则不合法
居间合同,如果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2)、如果为居间产生的费用的话,则合法
依照合同法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