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8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42:39
如果我现在辞职,到现在还没签合同,能不能要回以前的双倍工资的另一份

可以,收集好证据,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从何时起存在着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不过要去劳动仲裁,老板不会心甘情愿给你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即该11个月应支付共计22个月的工资。但如果超过一年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不知道,你在原单位工作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