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转让使用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53:36
乙(母亲)有三儿子(共四人)。均为农民。有一处土地为乙方所有。现甲方与乙(母亲)签了关于该处土地的转让合同。并经村委会同意盖章。且付清钱款。现(三年后)土地升值,其三个儿子以未在合同上签字为由,要求返还该土地四分之三。或者钱款不退返还一半土地。我该怎么办。请大虾指点。
该土地是责任承包地。那地是三儿子父亲和母亲共同卖给甲。房子以前承包的时候他母亲是户主,他们说他们三个都有份,现在他三个儿子全部都转为居民。这样的情况呢?

请讲明土地性质 是农村耕地 还是村里的出租地
土地是 4个人的还是一个人的
如果是耕地是不允许转让的 农村出租给个人的 土地可以转让
土地只有使用权 没有继承权 如果 当时母亲和三个儿子共同和村里签订协议 租到这块地的话 你不大好办
如果只有母亲和村里签订协议的话 你放心谁也要不回去 母亲的土地转让行为是个人行为 与其子女无关
这样就更没问题了 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啊?你不用搭理他们他们起诉不了你 因为法院根本不会受理他们的案子
给分吧

1、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村民乃至村集体都无权买卖转让土地,因此你这个合同无效。就算村委会同意也是无效合同。
2、这个土地的归属应由村里决定,因为土地承包者转让土地给你,虽然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理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你,并且村委会也同意盖章。因此,可视为他们放弃了该土地的承包资格。
3、总之,该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但承包权归谁由村民大会决定。如果收回你的土地经营权,你可以按当时合同要求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提到的仅仅是土地转让,那这个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4、楼上说的出租地可以转让也是没根据的,现在严厉打击的就是以租代征的形式非法交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