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问题,04年合同适用新劳动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11:48
我04年与现单位一高校签合同,当时约定六年服务期,到校后支付安家费3万元,服务期内违约要全部返还安家费,同时交1万元违约金。现在我工作了四年,学校只在第二年时给我1.5万元,请问法律上怎么样能不返还这2.5万元?

新劳动法在此上存在盲点.新劳动法说在08年1月1号之前的劳动合同按照原来执行,但是新劳动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支付违约金:1)企业为劳动者进行培训且双方之间签定服务期限;2)双方签定保密协议。
所以对于你的违约问题,本人不敢说到底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恐怕只有等国务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才能肯定,但必须肯定的是,若是你违约在先,之前学校支付你的安家费用理应返还。

你要说明,你们签订的是聘任合同(有事业单位编制),还是劳动合同。性质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前者适用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后者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