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要赔偿我双倍工资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37:25

对,08年一月一号开始实行的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老板肯定不会主动提出支复你双倍工资,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是的
从08年1月起每月双倍工资
但是是需要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你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参看本人博客文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b7c5610100a02p.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b7c5610100a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