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老板以我是暑期工为由,拒绝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03:39
是这样的,原先想利用暑假找点工作赚点钱,于是去找工作.但是很多公司单位,都拒绝收暑期工,没办法,好不容易在福州大利嘉城找到一家店,安达科技,他们有收人,但强调是做长期的.于是就说自己是做长期的,试用期一个月工资800,开始在这家店上了十几天班。(是从7月27日到8月8日)
不巧两周后有天朋友到我店里说漏嘴了,把我是做暑期的事实给说了,于是第二天老板娘就把我解雇了。他们说他们不收暑期工,我说那两周的工资结算给我,老板娘就说工资不能按正式工的工资算,只能按暑期工的工资算,说后面会通知我去拿。但是我后面打电话过去,老板就以我为暑期工为理由,说他们不收暑期工,说在收人之前说了只要长期的,说我欺骗他们,拒绝给我工资,这样合理吗?我们没有签合同,这个月是试用期,我可以向他们要回属于自己的钱麽?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我是一名学生,老板他们就占势欺人!
工资没有拿到 , 老板娘说得很好听 说按暑期工的钱拿 可是 老板根本不肯拿 态度很坏

简单在简单。现在发用人单位就是这样,他们这样也算是一 个口头合同,所以这合同本来就是虚假的,因为你没有成熟的告诉用人单位你的基本情况,所以说在这里你输里。用人单位所给的合同里的条款都是霸王条款所以说在法律方面来将法律是保护你的,但在这就不行了,如果用人单位主张该口头合同是带有欺诈的行为的话,谁也帮不了你。因为欺诈合同是可撤消合同,如果该合同一但撤消的话,该合同就是自始无效,始终无效。那么法律就不在保护你的利益,老板娘按暑假工资来给你算她还是有良心的。以后要注意。。。。

找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