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房产方面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12:59
有个案例求各大律师帮我看下:
甲:买房人 乙:卖房人
甲在几年前向乙买了一套房,当时房产证为办理,甲和乙私下签了协议,但由于这几年房价飚升,乙想反悔,不卖房了!

我想问下,这时候甲乙私下签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乙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说下谢谢!!

根据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归属及流转均需以登记为准。即如果要取得房屋所有权,首先是要有房产证,然后还要有房管部门的登记。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依据。
本案中,甲乙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的,协议签订后,甲方负有按期交付房款义务,乙方负有为甲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义务,需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后来房价上涨而不愿意卖房,是一种违反协议的行为。但是这种违约行为法律也没有禁止。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起诉,诉讼请求分两种:一种是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为甲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一种是请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利息及其他损失等。
采用何种诉讼请求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则根据定金罚则,乙方可以不在履行合同,只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另外需要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利息等;如果没有约定定金,则可以请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甲方。
总结上面:甲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主要还看双方的协议怎么约定,如果约定了定金,则甲方很难再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定金,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机会要大一点。
希望对你有帮助。

协议受法律保护,甲可以要求过户;如果乙不过户则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