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需要书面形式通知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50:30

需要,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该条款未明确试用期需要书面通知,但是如果只是口头辞职,是否是提前三日了就不太好判断了,容易给单位钻空子,所以建议还是有份书面的辞职报告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