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适合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18:48
第14条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怎么解释,我1990年在原公司上班,1997年原公司和日本合资办了一个公司,2001年原公司把我调入合资公司,以后每年订一次一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一月一号公司给我们订了一次五年期的劳动合同,我没有提出任何表示,也签了字,还能要双倍工资吗?

已订了合同,不能要双倍工资.

现在是劳动者的天堂!你完全可以与公司去闹,闹个天翻地覆,也可以死皮赖脸.现在的企业是欠揍的,国家都在帮劳动者,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不要钱的!让他不死也要蜕层皮!更有"劳动合同法"撑腰,法律依据嘛.企业不向低头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