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是否必须履行劳动合同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56:35
我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刚找到了单位上班,单位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是每天最多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但是我在试用期的时候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我试用期是两个月。请问我试用期过了以后如果他不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还继续让我每天工作12小时这算不算是违约?我该如何解决
我现在当工人,很累,如果转正以后还是这样的话我怕我顶不住

看是什么工作了。如果是份很好的工作,待遇好工作有前景,这样你就当是在历练吧?很多人还没有机会得到这种历练的机会,也有人在好的单位呆不住跑了,找了份轻松的,结果几年后还是一样的职位,如果在原来的地方应该已经提升为管理层了。敢拼才能赢,不要去想以前和未来,把‘今天’应该做的先做好才是真的,对吧?…………话说今天说的废言好多= =我已经很努力了ORZ

虽然公司的这种安排不合法,有违背相关法律,但是,如果你还在乎这份工作的话,就要继续做下去,当然了,继续做下去的前提是公司必需将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你足额的加班工资!平时加班以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周六周日按2倍计算,法定假安3倍计算!
楼主,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只是一个弱小群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啦,如果你还中意这份工作而且公司有计算加班费的话就忍忍继续做吧,其实这种现象很多地方很多公司企业都存在,差不了多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