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18:12
公司最近刚刚组织完员工体检,查出我是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均阳性(小三阳)。
公司据此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合法吗?

我在公司工作13年,月薪3000,如果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我多少?

高分咨询!!

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单位没有理由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首先,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和你解除合同。
其次?

如果你岗位是涉及医药、食品之类,用人单位应当为你调换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

这种事太多了,大一些的企业单位都很在意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即便遭受拒绝和解聘,许多劳动者考虑到隐私和今后发展都忍气吞声,纵容了一些单位对国家法律和人权的清视。你如果从事的是非国家禁止行业,如果单位解聘你你完全可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此问题

要看公司与你签订了多少次合同,如果超过三次,那视为无期限合同。如果是无期限合同,具体要赔偿多少,要看新的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具体去咨询下律师。

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加油,我支持你。

合不合法很难说--要看你工作岗位--如果你岗位是涉及医药、食品之类就属于合法

工作13年--补偿你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