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到底维护谁的权利---是高层社会群体,还是低层的弱视群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2:59:09
来上海打工 工作两个月零十一天,老板未曾为员工办过 劳动合同,更没有为员工办理过什么福利保障,别说"三金",连最基本的"社保"和"综保"都没有!
一:说好(口头说)
1.月薪1500 2.做六休一 3.工作时间8小时
但实际上
1.月薪1200 2 一个月没休一天3.工作时间经常是十一到十三个小时!

两个月下来,只休息了一天!
拖欠两个员的提成,加班费,十一天的工资!遇上这样的老板,我该怎么办!呜..呜...

跟老板谈,告诉他:
1、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签,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双倍工资;
2、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每周44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月工资的150%计算;
3、没有保险,违反国家强制规定;
4、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其实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谈不妥,只能寻求法律帮助了。

法律本来就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花费巨额的金钱和时间,让普通劳动用不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日常工作中还想办法保留相关的证据吧,以后或许有用。

你可以到街道或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他们能解决这些问题。

你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和那11天的工资。至于其他,你可以要求,但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