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刚打完仲裁,我胜诉了。仲裁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工资等。公司要协议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16:23
7月开的庭,所以仲裁的赔偿期限只限于公司我离开公司的日期到开庭日。现在都9月了,仲裁结果才下来,我跟公司要求补付工资能要求到哪一天,是判决书生效的当天还是别的。现在公司想跟我协议解除合同,如果协商解除,公司应付哪些钱。我今年2月到的公司。
谢谢。
1.我的奖金规定是基本工资的22.5%(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由公司代我支付,做为每月奖金。),在计算未付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时,仲裁没有把奖金做为计算基数。我不明白。请一定帮忙解释。

2.仲裁计算我的奖金有错误。少算2000左右。

谢谢你的回答。我准备上诉。但还有问题。
1。我之前没有查到补偿金的标准,我现在还能再按50-100%重新要求计算到上诉判决的生效日吗?如果不能,我是不是只能按25%申请离开公司到上诉申请判决日?

2。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包括我说的奖金吗?我看了你的解释,相当于我的工资总额应该是基本工资+个人应付五险一金(4000+4000*22.5%)。

请尽快回答我。我中午去朝阳法院。我给你加20分,太谢谢你了。

1。

1、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一种是当事人就仲裁决定之日致实际执日之间的赔偿作为另案,另行申请仲裁;另一种是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会裁定支付到裁决实际执行日,我遇到几个案件都是采用的第二种方式。
2、如果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支付标准是,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充: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过程中,改变诉讼请求。如果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是没有一个月通知金的。法庭能否直接受理案件,是由其所属法院授权的,朝阳区法院各法庭授权情况不一样,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最好到朝阳区法院去咨询一下。

再补:
我们先假设几个数字,即你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按照合同约定你的奖金是225元,按照规定你个人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为225元。由此得出,你的工资总额是1225元,再不考虑个税的情况下,公司代扣代缴保险费后,每个月应付给你1000元的工资。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这里有一个“应付金额”,结合上面假设的数字即按1000的50%以上100%以下向你加付赔偿金。但不知你在仲裁基于何种原因请求了25%.
2、本次仲裁生效后即成为生效的法律文书,即便之后你另行申请7月至实际执行日的工资,也无法改变原裁决书的效力,同时原裁决书还会作为另行申请仲裁时一份有效的证据使用。
3、如时间及精力允许,建议起诉吧!一次性解决,总比多次解决好。

参考资料:如对我的回答满意,请加分啊!!

谢谢

1、可以按新标准和日期起诉
2、包括。